消防产品平时用不着,紧急情况时拿出来用一回,那就是危急关头的“救命稻草”,如果它的质量出现问题,哪怕是百分之一的不合格率,都有可能造成消费者百分之百的绝望。这是非常形象又很直接的比喻。消防产品是重要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是人民生命财产的“护身符”,其质量优劣、性能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山寨”版消防产品会从“救命稻草”变成“隐形炸弹”,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如何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市场,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做好消防产品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消防产品存在问题
消防产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监管者。虽然近年来,消防部门通过加大抽检力度,联合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消防产品销售、使用领域行为,但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然存在,没有得到彻底消除。
一是生产者。在消防产品生产者方面主要存在3种现象:为了取得消防产品的认可证书,送检消防产品都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的;在取得认可证书后,为节约生产成本,放松或者忽视其质量,伪劣产品随之产生;一些企业盗用或冒用正规厂家的资质证明,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
二是销售者。通过了解,合格消防产品与次消防产品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追求利益大化,一些销售者往往以次充好,赚取大的经济效益,导致很多次质量的消防产品流入使用领域。在面对监管时,这些销售往往把合格消防产品摆在店面,不合格消防产品储存在仓库。
三是使用者。一些建设工单位、装修公司、企业经营者为降低成本,在选用消防产品时,人为选用假冒伪劣、不合格、次消防产品,追求利益大化,留下了消防安全隐患。在消防部门抽检时,很多单位往往送检合格的消防产品。 四是监管者。由于消防监督员人少,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消防机构顾不上消防产品的监管。很多在建工程在消防产品进场时,消防监督员没有及时监管到,一些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使用领域。在抽检时候,有的在建工程是主动送检,没有现场抽检,这是导致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工程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经济利益大化。无论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都在追求经济利益大化,以低的成本换取大的效益。生产、销售企业缺乏自律,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降低质量标准粗制滥造、在选材上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很多消防产品使用单位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配备消防设施的目的是为了应付消防部门的检查,只在乎有,只考虑价钱,不考虑质量,对消防产品的要求仅仅是价格和外观,充其量要求销售商提供一份检验报告。
二是联合机制不健全。在消防产品监管方面,消防部门重点是使用领域,在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无力顾及。《消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目前,往往是消防部门单打独斗,质监、工商、消防等相互信息交流沟通少,没有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产品辨伪能力差。消防产品的性能、指标等,很多使用者缺乏专业的消防知识,无法辨别真伪。目前,很多消防产品在外观上很难辨别真伪,有的就是“孪生兄弟”,没有专业器材,无法辨别真伪。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没有接受过消防产品专业知识的培训,对消防产品的产品信息、标准等相关知识知之甚少,难以适应消防产品监管的实际需要。
三、加强消防监管的对策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为了从源头控制和消除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防部门要对生产消防产品单位及时登记造册,要重点检查生产、销售单位消防产品是否有合法手续,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并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对销售的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水枪、水带、室内消火栓等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的种类、数量、生产厂家、年销售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发现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要及时函告质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吊销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部门要把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工作相结合、与消防监督日常检查相结合、与日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结合。在对在建工程施工阶段,要加大主动服务力度,告知建设单位、使用方要选用符合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要求的产品,在消防产品进场时,及时上门抽检和现场判断,严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使用领域。
二是部门联合监管。法律制度是政府监管的基本准则,应不断建立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框架,如:联合执法机制、联合会办机制、信息公布机制等。消防部门应该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消防产品联合执法机制,提请由政府实施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行动,将平时消防产品抽检、现场判断等与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工商执照相结合,凡是发现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坚决取缔工商执照和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案件及时通报给公安经侦,由公安经侦立案查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质监、工商、经侦、消防应该加强信息交流沟通,经常性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行动,对生产、销售、使用三个领域进行摸底,建立信息全的底册。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凡销售消防产品的个人、工程监理单位和社会消防单位,消防部门要对经营业主进行消防产品专业知识培训,使其具有准确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要积极借助“3.15”、“119”等有利契机,质监、工商、经侦、消防应该主动走上街头大力开展消防产品宣传,告知群众辨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方法,同时应该借助这些重要活动,现场举办假冒伪劣、不合格消防产品销毁活动。联合当地媒体,曝光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设立举报电话,监理消防产品举报奖励制度,定期发布消防产品质量温馨提示、消防产品政策法规和消防产品常识等有关内容。